【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风采】刘志军:奉献一份光与热

时间:2023-02-06 15:28:58

保安刘志军的工作可以说是再普通不过,可两个特殊身份,让刘志军的人生显得与众不同。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榆林上郡路支行的一名保安,刘志军已经与志愿行动“结缘”17年。如今,榆林青年慈善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和榆林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这两个身份,也使普通保安刘志军被更多人知晓并点赞。

1月16日,刘志军在西安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对包括他在内的新一届道德模范的表彰。这样的特殊时刻,让刘志军更加感受到了一种责任:“我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让道德的阳光温暖三秦大地,带动更多人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坚守公益初心,只因心中的那份爱。此前受疫情影响,榆林血库告急。刚从疫情防控志愿岗位“走下来”的刘志军第一时间赶往献血点,并联系社会人士共计献血5000毫升。

献血对于刘志军来说是“轻车熟路”。自从走上公益这条路,刘志军个人义务献血已达6400毫升以上。这还只是他参与公益的其中一面。

“志愿服务是微小的,但它包含的爱是伟大的。”已到知天命之年的刘志军对自己所从事的公益事业有着最为朴素的理解和最为坚定的信念。

在很多人眼里,刘志军是个“憨”人——工资不高,生活拮据却跑去帮助别人;身体不好,闲暇时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就是这样一个他人眼中的“憨”人,将志愿服务当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十几年如一日默默奉献着。

2012年的一天,榆林学院的一名学生向刘志军求助,她的弟弟因病已花光家里所有积蓄,但后期治疗还需一笔高昂的医药费。得知这一消息后,刘志军多方打听,着手筹备募捐活动。他一边通过媒体呼吁,一边与当地各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广场募捐。持续两天的募捐,最终为求助者筹得医药费,为其人生点亮了一盏希望之灯。

自从加入志愿者行列,“有困难,找刘志军”不仅是流传于当地的一句口号,更让许多陷入困境的人们看到了“坚持下去”的希望。

因参加公益活动,刘志军在十多年前结识了孤寡老人贺秀珍。两家相距不远,刘志军便接过了照顾老人的重任,不时送去米面油等物资,还帮其做饭、打扫卫生。没有孩子的贺秀珍把刘志军当作亲儿子,傍晚常会在刘志军回家的路口等他,跟他说上几句话。“如果两天没见到老人,我也觉得心里不踏实。”刘志军说。

“人活在世上,不仅仅要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好,还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多做好事,尽可能帮助困难群众,用一支蜡烛点燃另一支蜡烛,最终凝聚起整个社会的光和热。”刘志军坚定地说。

绥德、子洲遭遇特大暴雨洪灾,刘志军带领志愿者奋战八天八夜,投身抢险救灾;联系各方资助人,为30名大学新生筹集资助金14万元;陪伴心智障碍儿童和留守儿童,为他们筹集善款10余万元……

爱心公益路,步履不停歇。多年来,刘志军秉承初心,为公益事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更将光与热传递给那些身陷困境的人们,为他们撑起了一把“希望之伞”。


来源: 陕西日报  编辑: 李琼